文保研究者:文保政策执行不力
对此现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健民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痛心,“我国的文物法确实规定了很多内容,各方面虽然都有所涉及,但规定是规定,执行起来力度差、漏洞多。”
记者发现,将邙山古墓群古墓“改装”成现代百姓墓以及盗墓的行为,确与我国《文物保护法》内容相悖,现实中却依旧存在。李建民研究员表示,很多地方的文物保护单位只做表面文章,不把文保工作当回事。“曾经有些地方的村民发现有盗墓现象,打电话给文物局,根本没人理。实在没办法,就打电话给我们考古队,但我们束手无策,因为我们管不了。”
对此,李建民研究员还表示,盗墓猖獗到这个地步,还与一些地方警匪勾结有关。“你看凡是一个地方盗墓盗得很凶,肯定是有当地公安给他撑腰。公安成了盗墓贼的保护伞了,甚至参与其中,这更反映出我们国家文物保护政策执行不力。”
对于打击文物犯罪的困境,河南一位从事刑侦工作多年的刑警老邓(化名)告诉记者,现在河南已经没有警察愿意接手跟文物相关的案子了。他说,主要原因是“办盗墓案件有几大障碍一直挡在前面”。
“首要原因是盗墓是个暴利行业”,他说,“盗墓成本很低,一个人支锅,花费的主要是劳务费,但挖得文物的话,经济利润却十分可观,这就让许多人难以抵挡诱惑”。
老邓认为许多民众报案也不及时,“以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看盗墓”,公安机关就很难及时获悉盗墓案件。老邓告诉记者,警力用在保护登记在册的陵墓上还忙不过来,对于河南地下千千万万未经勘测、登记的陵墓,几乎没有保护措施和手段。
“另一大原因就是盗墓案件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并且调查取证周期长,往往在刑法规定的刑拘时间内完不成取证工作,就不得不把犯罪嫌疑人放了。”老邓说,“这样警察投入大,但收效少,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做盗墓的案子”。
百姓冢何时能还原皇族陵
面对文物保护的困局,洛阳市有关部门也作了努力。2011年4月,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洛阳盗墓乱象后,5月1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在洛阳市政府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布〈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保护条例》称,“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邙山陵墓群重要墓葬、重要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保护设施并予以公示”,“在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不得破坏邙山陵墓群的环境风貌”。
洛阳市法制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条例已送交洛阳市人大。但洛阳市文物局文物科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邙山陵墓群范围比较广,要将每一处陵墓都做标示,不太可能,“目前是仅一部分有”。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皇族陵变百姓墓一事致电洛阳市文物局文物科及负责邙山陵墓群日常保护的洛阳第二文物工作队,相关工作人员拒绝回应记者的问题,称需经洛阳市委宣传部通知后,才能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向第二文物工作队严主任反映了所见情况,严主任表示“知道了”,但不接受记者的采访。
在可能出台的《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之外,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资深文保专家李晓东还指出,仅严格执行国家的文物保护政策是不够的,关键还是靠政府的支持。动员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模式更有利于开展工作,该模式在这几年有很大的发展和完善,“但在有些地方坚持不下去”。李晓东说,“农村的文物保护员应该得到一定的补贴,这些都需要政府大力支持。有些地方政府将文保员补贴列入预算,使其工作有了保障。有的地方还给文保员购置了一些设备,这有利于发挥文保员的工作积极性。”他认为,这样就能有效遏制文物破坏的状况。(记者王帝 实习生 梅轶竹)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