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审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上海对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后转专业、考研初试加分、免试保送研究生等政策进行了明确。特别对外地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落户问题作了重大调整。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该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其服义务兵役时间视同持有居住证时间。
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该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孙迟(记者 包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