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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新规 影响几何?
2011-11-29 09:16:5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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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不应被短期利益所吸引

对于新规将来的执行效果,观众何昕表示担心:“会不会以别的名目、别的形式把广告加进去,比如在片头、片尾加长广告?”还有网友分析说,“明的没了,暗的要多了,植入广告必将大行其道。”

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博士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曾庆瑞认为,电视台需要尊重观众的收视权利和收视要求,“电视剧叙事需要流畅,不流畅的叙事会让观众倒胃口。而电视台也需要对电视剧的营收作用有一个创新的思维,寻找一个新的方式和规律使电视剧创作生产重新进入一个有序的状态。”

“在广告与电视节目之间,其实需要找到平衡的办法。”黄升民说,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的电视台刚开始播放广告的时候,央视做过调查,是愿意不看广告,但是看比较差的节目,还是既看广告,也看到比较好的节目,大多数观众都选择后者。

专家认为,对于电视台而言,关键是你有没有优秀的内容资源,不能被短期利益所吸引。电视台应从长远的发展来寻求细分市场,明确自身的定位。比如,重庆卫视取消商业广告、打造公益频道之举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专家建议,把广告控制在观众接受的范围内

据介绍,国外很多电视台的收入有两个部分:收视费和广告费。没有广告、纯节目的频道可能收费比较高;有一些广告的频道收费相对低一点;免费频道广告最多。像NHK、BBC这样的公共频道是没有广告的,但都是付费的。

和国外不一样的是,中国的电视只收基本的有线电视费,但是广告很活跃,所以我们的电视台是把广告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因此这次出台的新政可能会对电视台收入造成很大影响。

黄升民认为,管理者出台这样的一个政策应该是非常为难的,因为这个政策会造成经营者的收入大幅减少,这是管理者不愿意看到的。

他说,有人听到“广告”两个字就觉得很反感,这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对广告有正确的认识,它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很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

有关电视广告的管理,黄升民建议,有关单位应严格控制中插广告的条数、时间和品类,控制在观众能接受的范围内。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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