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获悉,到“十二五”末,克拉玛依市日处理污水规模将达49.2万立方米,排放水质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70%的污水将实现处理后回用,主要作为碳汇林基地绿化用水。
目前,新疆克拉玛依市正在运行的南郊污水厂、石化园区污水厂、独山子污水厂和九公里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92.12%,高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到“十一五”末达75%的标准,超过厦门(90.04%)、广州(85%)等发达城市水平。
据新疆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处长张义勇介绍,截至去年底,克拉玛依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12%,进厂污水处理率100%。
近两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为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开展了剩余活性污泥资源化应用、污水回用等环保方面的课题研究和工程建设工作。
“十一五”期间,新疆克拉玛依市投入近10亿元,治理废水、废气、废渣,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每年空气优良级天数都保持在362天以上。
新疆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处长张义勇说:“目前,剩余活性污泥资源化应用课题已取得了研究成果,绿业有机肥料厂利用该研究成果生产的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已销往塔城、伊犁、石河子等地,污泥利用率达80%。”
克拉玛依系维吾尔语“黑油”的意思,因城区东北角的黑油山天然冒油而得名,是中国唯一以石油命名的城市,目前克拉玛依市已建成平安秀美的和谐家园,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通讯员 周建玲)实习编辑:孙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