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云南所有基层法院将全面推行小额速裁。自去年4月试点以来每个案件平均11天就可以结案,下一步小额速裁程序将向全省131家法院开始推行。
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思明说,“民事小额速裁最主要是体现一个‘快’,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判、快执,目的是通过这样一种新机制高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推动民事案件进入审理快车道。”
小额速裁具有“省钱省力便捷快速”的特点。当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举行了小额速裁庭审,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三道程序,法官成功将3起酒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完毕。
2011年4月云南高院确定了昆明市西山区、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和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作为云南省小额速裁的试点法院,正式启动小额速裁工作。截至2012年5月,云南省五家试点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总数是25073件,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的案件数量为6857件,占同期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7.34%,占符合小额速裁案件数的54.99%。
来源:中国日报社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编辑: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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