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贵阳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清镇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以及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集中授牌,标志着该市建设完备的生态文明司法体制迈出重要步伐,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加成龙配套,又一次走在全国前列。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市长李再勇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
据了解,2007年,贵阳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环保任务最重的清镇市成立环境保护法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党的十八大后,贵阳市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系,将环境保护“两庭”更名为生态保护“两庭”,内涵更丰富。同时,在贵阳市检察院、清镇市检察院分别设置生态保护检察局,办理涉及生态保护的公诉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对涉及生态保护的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开展法律监督;这也是全国第一架生态保护检查机构。此外,贵阳市公安局设置生态保护分局,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加大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森林公安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协调。
贵阳市市长李再勇说,“两庭三局”的成立标识着贵阳市生态文明实践的制度完善,标着着贵阳正迈向生态文明的新时代。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完善将提高群众对保护自然的认识,在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李再勇同时也强调,贵阳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在国内没有先例,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自我探索的一条新路,创新在这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
贵阳市委书记李军说,“两庭”更名、“三局”成立,是贵阳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两庭”、“三局”和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要严格生态文明领域执法,坚决惩治各种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破坏环境就要受到惩处”的浓厚氛围。贵阳坚定不移的抓环境建设、坚持克持续性发展的发展规划是近年来贵阳环境生态保护的根本。
(记者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