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公开化”/和璐 画(资料图片)
在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同时,司法机关纷纷采取了其他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执行。
今年5月,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定案等诉讼各个环节的运用,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首次明文确立证据裁判原则,严禁以非法手段取得证言。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认为,规定对司法机关提出的严格要求,对有效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实现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扣住工作实践,数次邀请特约监督员广泛参与法院工作。仅8月份集中开展的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庭审活动中,就有52名特约监督员分别参加了6次案件旁听。
“特约监督员制度能够在众多社会人士的监督下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而且这种监督不仅是对案件的监督,也是对法官的监督,这有利于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特约监督员李扬表示。
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例如,针对诉讼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量刑建议试点,改革和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完善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此外,在各级司法机关中,持续开展的预防、惩治刑讯逼供等侵权案件的专案治理活动,出台的《看守所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十项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等规范性文件,都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规范管理,强化了法律监督,进一步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司法效率也进一步提高。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实现直接立案,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等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更是促进了司法公开,促进了执法公正。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 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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