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视频海外看两会
访谈热词记者手记
提案议案评论语录
人大论坛代表委员之声
报告解读百姓与两会议程两会辞典
数字两会关注十二五图片花絮
手机问政提案议案pk台
热点调查网友看两会
  网友关注的热点话题
户籍制度改革中“土地换保障”做法可以休矣
2011-02-16 17:49

真正的户籍制度改革,应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交易政策等优惠措施吸引农民自愿转户,充分尊重广大农民转户的积极主动性,充分尊重广大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这也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

据媒体报道,中央有关部门酝酿出台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在自行试点进行户籍改革的同时,不再将农民土地与城市户籍捆绑运作。

报道所反映的情况,是很多地方在户籍制度改革中都在进行的“土地换保障”的做法。许多人认为,吸引农民转户籍的,是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市民保障待遇,因此只要给农民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公共服务,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农民土地换走,顺利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上,户籍制度改革是这两年各地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有益创举,但是在户籍制度改革部分地区出现的“土地换保障”做法却是站不住脚的,强制农民交出土地和提供相应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而且长此以往对社会和谐稳定也有不利影响。

社会保障权是国民的基本权益,世界各国均不例外,不应和土地问题挂钩。我国宪法对此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不论户籍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而不是以是否交出土地为转移的。客观来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确实存在着城乡待遇差别,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就业相关,如果不就业,也不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享受更高待遇,和是否转户籍没关系。在社会救济方面,吸引广大农民转户的是城市中更好的生活和收入条件,靠城市社会救济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况且目前广大农村已经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城镇社会保障不应当成为换取转户农民土地的理由。

再来看公共服务,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比农村好,这是现实情况,吸引转户农民的重要理由就是加入城镇户籍可以使子女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待遇,但这种情况必将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改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推进包括基础教育、就业服务、福利事业、住房保障、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事业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程。也就是说中央下决心改善目前公共服务中存在着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非均衡、不协调的弊端,更加关注农村地区,关注农民工等人群共享公共服务。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促进作用,但公共服务均等化绝不应以换取农民土地为前提,因为为公民提供公平、合理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不是有条件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广大农民对土地有法定的使用权。实际上,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部分地方的做法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为了获取农民手中的土地。因为土地财政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越来越高,更重要的是能创造GDP.我们知道,在人多地少的我国,土地最大的功能在于维护粮食安全、保障国民基本生存权益。如果强制农民交出土地,倾数用于城市建设,毫不夸张地说会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而广大失地农民进城后社会保障、就业等如与其在农村相比没有太大提高的话,又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实际上,成都、重庆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提供好的借鉴,他们在平稳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又设置了弹性退出机制及住房、就业、社保、教育等保障机制,既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又让农民根据自己意愿处理承包地和宅基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无论从社会保障的基本性质、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是土地的基本功能来看,户籍制度改革中“土地换保障”的倾向都应当叫停了。真正的户籍制度改革,应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土地交易政策等优惠措施吸引农民自愿转户,充分尊重广大农民转户的积极主动性,充分尊重广大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这也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

来源:中工网 编辑:邓京荆 于姝楠



发表评论
我来评两句: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搜
  手机问政
· 江苏苏州 1377***5616
希望政府能关注农村养老保险,让到了退休年龄的农村人安享晚年。
· 上海 1365***7992
房价居高不下,百姓何以为家?贫富分化加剧,和谐从何谈起?男女比例失调,社会如何稳定?
· 江西南昌 1397***0023
国内的很多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程度早超出其施工及维护成本,不知能否将其列入讨论议程,实现真正的四通八达。
· 湖北武汉 1397***3921
美国总统奥巴马每天要看10封来自民间的信件!言路畅通很重要,不知道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机制?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