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其中2107人是新选出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代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宋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关于确认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及通过了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选举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王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选举万里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第一次通过差额选举方式选出135人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决定赵紫阳、杨尚昆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选举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刘复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会上作了题为《坚决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方针》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指出,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今明两年我国建设和改革的重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以及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关于提请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规章的议案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国务院关于建议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议案;会议最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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