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的问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体现,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全面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时期,为铸造中华文明新的辉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当代中华儿女一定要不负时代重托,全面把握时代背景,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承担起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任务,努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劲的文化动力
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过程中,人类创作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人类在生存与繁衍过程中创造力、想象力、智慧与劳动的集体结晶,是真善美的体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对一个民族和整个人类来说,文化遗产作为现存文化的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从历史的角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态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的要素,是一种包含了更多随时代迁延而容易湮没的文化记忆,我们更应加以珍惜。
中华民族正处于驶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航程中,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昌盛、万象更新。一个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是在其文化传统基础上的传承和创新。离开文化传承,割断文化血脉,这个民族就会迷失自我,就会丧失根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归根结蒂,就是为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牢牢守住我们的民族之魂、文化之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航程中提供强劲的文化动力。
新世纪以来,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举足轻重,日益成为影响国际经济较量的重要因素,文化领域也已经成为国际意识形态较量的重要战场。中华文化能否在当代人类文明进程中铸造新的辉煌关系到中国的国际经济、政治地位,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昂首屹立世界民族之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中华文化的弘扬,推进我国从文化资源大国向文化资源强国的迈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快形成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中华文化优势,为在新世纪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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