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重要信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原则通过。
汇聚北京的代表委员认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这一举措将有利于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利益,有利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正向调节,向公众传递出了未来将更加关切民生的政策信号。
有利于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利益
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这是件大好事。”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副院长王海波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分析认为,上调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级次级距可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是政府对中低收入阶层利益的关切。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800元,后自2006年起上调至1600元,自2008年起再度上调至2000元。不过,随着物价上涨压力的增加,百姓对个税起征点继续上调的呼声一直不断。
此前因起征点过低和富裕阶层避税等因素影响,我国工薪阶层逐渐成为个税的主要缴纳群体。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近年来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到个税总征收额的60%以上,用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逐渐有了“人头税”嫌疑。
“本来是一个需要国家财政关照的群体,反而成了最主要的纳税群体,这是不正常的。如今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被提到议事日程,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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