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视频海外看两会
访谈热词记者手记
提案议案评论语录
人大论坛代表委员之声
报告解读百姓与两会议程两会辞典
数字两会关注十二五图片花絮
手机问政提案议案pk台
热点调查网友看两会
  提案议案
周晓光:设“人体器官买卖罪”
2011-03-10 17:53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人体器官买卖罪”,使此类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多达150万人,因供体缺乏,其中能够得到移植的比例不大。”周晓光代表说,庞大的器官源缺失很容易滋生非法交易。

虽然有国务院的条例,但我国法律还没有专门的人体器官买卖罪名的规定,公民对人体器官买卖问题有糊涂的认识,认为“我的器官我做主”,并不认为出卖自身的器官是犯罪;检察机关大多是以非法经营罪将此类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对于明知是买卖的人体器官而进行移植的医生,也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宣传预防工作。”周晓光代表认为,现在不少人头脑中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人体器官买卖使患者受益,管得太严不够人性。这实际上忽视了另一个问题,如在较早出现人体器官买卖的印度,富人可以买穷人的器官重获健康,而穷人则必须以残缺的身体才能改变人生,加剧了社会贫富阶层的矛盾和对立。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人体器官买卖的非法交易,周晓光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订相关法律,在《刑法》中增设“人体器官买卖罪”,并明确处罚刑期,以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



发表评论
我来评两句: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搜
  手机问政
· 江苏苏州 1377***5616
希望政府能关注农村养老保险,让到了退休年龄的农村人安享晚年。
· 上海 1365***7992
房价居高不下,百姓何以为家?贫富分化加剧,和谐从何谈起?男女比例失调,社会如何稳定?
· 江西南昌 1397***0023
国内的很多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程度早超出其施工及维护成本,不知能否将其列入讨论议程,实现真正的四通八达。
· 湖北武汉 1397***3921
美国总统奥巴马每天要看10封来自民间的信件!言路畅通很重要,不知道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机制?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