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1年多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于9月16日正式获国务院批准。
据了解,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在半径百公里范围内,涵盖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个省辖市。区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50.8%。总人口2359万人,占全省55.6%。城市化率达到65%,是全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2010年4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承担起为全国新型工业化创造新经验、作出新示范的重任。
获批的《总体方案》突出了新型工业化的核心地位,强调了综合性和配套性,突出了改革创新、率先突破,同时又注重了科学性和规范性。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沈阳经济区建设最终要实现以沈阳为中心,和周边七个城市的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充满活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全国新型工业化典型示范区。
《总体方案》明确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处理好资本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
《总体方案》明确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即现代产业体系、市场主体发展、科技引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城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十大体制机制创新。
《总体方案》提出,到2015年,沈阳经济区将初步形成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制度保障体系,集聚、辐射、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到2020年,将建立较为完善的新型工业化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努力使沈阳经济区发展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来源:东北新闻网(记者 孙鹏) 编辑:侯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