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释改变国人婚恋观
男性中39.3%的人表示不愿意,60.7%的表示愿意;女性中40.6%表示会要求,59.4%的则表示不要求。
2012年1月,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等机构联合发布了《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这是一次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社会调查,共收到50384份有效答卷。2011年,中国人婚恋观有何变化?婚姻法新解释对婚姻产生了什么影响?有多少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为什么闪婚闪离变得极其普遍?调查报告给出了答案。
婚姻法新解释催热婚前财产公证
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解释(三)”)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了补充。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解释甫一发出,便引起了巨大争议。赞成者认为,把财产的事说清楚,婚姻更纯粹;反对者则认为“撕碎了家庭温情脉脉的面纱,破坏了婚姻伦理”,更有网友调侃“流水的媳妇铁打的房,着实愁坏了丈母娘”。
调查报告显示,在本次调查收集的50384份有效问卷中,7.5%的人不知道解释(三),39.3%的人听说过但具体内容不太了解,45%的人基本了解,8.1%的人很关注。解释(三)在单身人士中的普及率很高。
如果男方出钱买房子是否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男性中39.3%的人表示不愿意,60.7%的表示愿意。如果男方出钱买房子是否要求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女性中40.6%表示会要求,59.4%的则表示不要求。50%的受访女性则认为,应由男方全款买房或首付。
“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我国几千年来的婚嫁习俗有关,自古以来,男方提供住宿,女方提供嫁妆,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接受采访时说。
如今,房产、汽车等资产都掺杂在谈婚论嫁之中,“先公证,再领证”的婚前财产公证受到不少人的追捧,解释(三)的出台更是催热婚前财产公证。调查报告显示,47.8%的人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31.7%的人持中立态度。不少人表示,只有公证了才能使夫妻双方免除后顾之忧投入到婚姻中,就算不幸离婚,“结婚前理清总比离婚前算账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