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7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疆克拉玛依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此前,新疆克拉玛依市在2000年荣获过这一荣誉;2003年克拉玛依市曾蝉联这一桂冠。这已经是新疆克拉玛依市第三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在27日的表彰会上,胡锦涛亲切会见全体代表。温家宝参加会见并在会上讲话,习近平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
去年年底,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公示了拟命名表彰的391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城市、100名“全国双拥模范个人”、 70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新疆克拉玛依市市作为入选城市名列新疆第三。新疆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下,克拉玛依市军民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爱民、民拥军活动高潮迭起,全市形成了鱼水般的军民关系。
据了解,在当天的表彰会上,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克拉玛依市、沙湾县和农八师石河子市等16个市(县)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乌鲁木齐晚报社和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办事处获得“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阿克苏地区支队获得“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
据有关规定,国家目前对“全国双拥模范城”实行4年检查评比一次。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周建玲) 编辑:许银娟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全国双拥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