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组合拳”加强城市社区建设
近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力争用3年时间提升一批落后社区、规范一批基础社区,打造一批示范社区,推动城市社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置方面,南宁市将拓宽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来源渠道,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力争3年内100%的城市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工作者。
同时,计划将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争取对社区正职干部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其他工作人员至少两年培训一次,培训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激励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的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适当津贴补助,不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在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方面,南宁市将逐步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制度,争取今年内解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享受的岗位补贴和实绩奖励的10%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由城区(开发区)财政全额保障。
据悉,南宁市还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经费保障力度。从2012年起,各城区(开发区)将按不低于3万元/年的标准拨付社区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投入;保证社区党员活动必要的经费,按照每名社区党员不低于50元/年的标准拨付。
此外,南宁市还将创新性地为社区设立社区惠民项目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按每个社区10万元的标准,各城区(开发区)按1:1的比例配套投入建立社区惠民项目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具体使用项目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开使用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来源: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