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老存多重“短板” 未来发展须民资助力
记者近日在山东、宁夏、陕西、吉林、内蒙古、海南六省区采访时发现,当前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受到床位偏紧、服务内容低端单一、运营效益低、护理人员短缺等诸多制约。不少干部群众认为,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减免税费、给予补贴、提供免费职业培训等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入市”,带动机构养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机构养老存在多重“短板”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机构养老存在多重“短板”。
一是床位偏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说,虽然近几年我国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速,但相对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和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需求来讲,仍显得严重不足。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但全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二是服务内容低端单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王广州研究员表示,入住养老院的一些老人不仅需要一般的护理,还需要一些特殊照料。然而我国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同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护理培训,多数服务人员只能做一些端茶、送饭、洗衣、做卫生等简单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需求。
三是运营效益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民营养老机构经营仅能保本,有的甚至负债累累,只能在低收费标准、低工资标准、低服务条件的“三低”状态下维持度日,靠自身积累根本无力改善现有条件,扩大规模更是难上加难。
四是护理人员短缺,素质相对较低。不少养老机构负责人向记者反映,现在护工难招,因为老人一天24小时都需要陪护,特别是帮助不能自理的老人喂饭、翻身、大小便等工作一般人难以完成。另外,目前的护理人员中年龄偏大、技能结构偏低等现象普遍存在。
——政府为主新建养老机构弊端分析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机构养老未来应走“民资为主、政府托底”的路子。山东省老年学学会理事张学强说,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投资主体究竟是民间资本还是政府存在争论,而在他看来,由于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运行效率可能会比较低。
西北大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韩养民认为,政府兴建的公办养老机构更多要发挥“托底”功能,以收养“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等民营养老机构不愿收养的老人为主,让这些最弱势的老人也能安度晚年。
——机构养老亟须“民资”助力
宁夏、山东、海南等六省区部分干部群众认为,由于目前不少民营养老机构经营状况不佳,亟须国家出台更多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建设,带动它们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首先,制定和完善机构养老相关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办副主任岳秀霞说,当前养老机构与住养老人及其家人之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调解这类矛盾纠纷,缺乏相应的规范或法规依据,无论对错或责任大小,往往是养老机构“花钱买平安”。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亟须出台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养老机构和入住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把养老服务机构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其次,出台更多税费减免政策。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谢池春建议,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对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的利润,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山东省蒙阴县夕阳红老年公寓负责人王兴英、宁夏鑫雅老年公寓负责人刘志军等人建议,养老服务机构用电应按最低价格收费,用水、用气等与居民用户同价,减半征收管道燃气开通费;电信部门应免收养老服务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养老服务机构通信费;广电部门应减半收取安装有线电视初装费、视听费、数字电视机顶盒购置费。
再次,给予养老机构开办补贴、运营补贴、寄养补贴、保费补贴等多种补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一鸣建议,国家应给予养老机构多种补贴,降低他们的经营压力。一是开办补贴,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运营补贴,按照实际收住人数给予养老机构补贴;三是寄养补贴,对抚养“三无”“五保”、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补贴;四是保费补贴,对养老机构购买意外责任险等险种给予50%的保费补贴。
最后,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水平。西北大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韩养民说,应依托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对有意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引导和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下岗职工、城乡低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缓解目前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短缺现象。
来源:新华社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