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因携带假冒商品入境澳门被海关起诉
一赴澳门旅客近日因携带多个假冒皮包和超额携带香烟入境澳门,被澳门特区海关以侵犯商标权起诉,并将案件送交检察院处理。澳门特区海关19日表示,依据澳门特区法律,仅非法携带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商品入境一项,一经定罪将可能被处以最高6个月徒刑或根据案情处以相应的罚金。
据介绍,澳门路氹新城海关站值勤人员日前在对一名入境的访澳旅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人士在没有向澳门海关申报的情况下,在行李箱内有8条共1600支未完税的香烟;同时还带有40个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皮包,并企图运进澳门特别行政区。
海关在扣押了这些物品进行调查时又发现,扣押物品中有33个银包(23个标有“LOUIS VUITTON”商标及10个标示有“GUCCI”商标)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了的世界驰名品牌。海关人士称,这些商品制作粗劣,包装与正货有异,经品牌鉴定人鉴定后,证实全部属假造商标之物品。
因此,对该案除继续开展行政违法的调查程序外,澳门海关再以侵犯商标权起诉这名涉案人士,并将案件送交特区检察院处理。
澳门海关表示,海关将以澳门《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所指之犯罪,起诉有关涉案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将被处6个月徒刑或根据案情处以相应的罚金。另外,此案中非法带入澳门未完税香烟,一经证实违反澳门特区法律明确的行政规定,将被处澳门币5000至10万元的罚款,且须将货物没收。
澳门海关表示,海关按照特区既定的程序和机制,抽查进出澳门特区的市民和旅客。任何货物进出澳门特区时,均需按照特区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向海关申报。在打击假冒伪劣货品方面,海关如有发现违法情况,不论货物数量多寡,都会依法提出检控。
来源:新华网(记者 赵卫)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