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2012年医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三年医改工作,研究部署卫生系统2012年医改重点工作。会议由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元胜同志主持,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同志作讲话。
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全省卫生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扎实推动五项重点改革,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卫生筹资逐步发生结构性变化,广大人民群众保健水平显著提高,医改成果已初步显现。
姚志彬厅长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深化医改开局之年,全省卫生系统要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努力在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重点完成“三个巩固、三个推进”。一是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切实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债务化解工作,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推动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二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站,明确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三是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配合医保部门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四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五是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制订出台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文件,启动省级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研发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软件。六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选取25个左右服务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突破口,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深圳、东莞、珠海市要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法路径。积极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逐步在部分三级医院开展“平价诊室”,县(区、市)等二级医院开展“平价医院”,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平价药包”工作,为困难群众分忧解难。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继续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步伐。
会上,省卫生厅与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签订了2012年度医改责任状。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珠三角九市签署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协议,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简化病人就医环节,降低病人医疗费用。根据协议,珠三角九市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将在临床生化、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等医学检验结果和普通放射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等医学影像结果进行互认。医疗机构接诊、转诊和治疗患者时,将协议地市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出具的有关检查结果和检验报告作为诊断治疗依据,不再复查。因病情变化或诊疗需要,可根据病情的临床表现和诊疗规范进一步检查和检验。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强化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质量,以保障检查互认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厅机关有关处室、省中医药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