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此外,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在6月底前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可享受的加分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