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随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执法人员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郑州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第0784号店再次进行检查检验。抽检产品结果均为合格。
5月29日下午,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店进行了检查,该店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企业名称(郑州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第0784号店),营业场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84号院1号楼1层5号),负责人(魏跃东),经营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饮料、副食品、散装食品:生鲜肉销售)。
经询问该店当事人得知,消费者于2012年5月27日上午11:05分在该店购买了“双汇肋排”0.828公斤,至当天中午12点10分左右到店内投诉,称在用热水洗时发现有肉蛆,并要求赔偿。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达成赔偿协议。
执法人员对该店销售的生肉制品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店销售有腐烂、变质的问题生肉。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店下达了询问通知,要求该店到工商机关说明上述投诉的情况。
5月30日,双汇公司到丰产路工商所接受了询问,并提供了5月24号-5月27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5月31日,该局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郑州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第0784号店销售的带皮白条中断、大肋排、精碎肉进行了抽检。
6月6日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抽检检验,抽检结果以上肉品均为合格。
6月16日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再次对双汇第0784号店的猪肉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针对消费者投诉销售不合格肉品一事,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金水工商分局对该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又做了那些工作呢。
此事发生后,金水工商分局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执法人员对双汇784店进行监督检查,并且部署辖区各工商所对经营生肉制品企业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把双汇784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该店当天销售的生肉制品,严格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对于当天巡查情况,由该店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签字,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要求该店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在店内公示,请广大消费者及新闻媒体监督,辖区工商所留存备案。严格杜绝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生肉制品销售;对于该店销售的生肉制品,工商部门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委托法定质检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检。如果出现经检测为不合格的生肉制品,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四大放心工程(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活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的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
金水工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地位来抓,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各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到位。
金水工商分局以推动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食品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区网格员的工商知识培训,加大、拓宽网格化监管的宣传范围、宣传力度和宣传方式。一方面利用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宣传屏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集贸市场悬挂网格化监管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广泛造势、扩大影响。另一方面该局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社区、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区域,以肉、菜、奶、豆制品为重点目标,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投诉举报、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台,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材料”,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该局还按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以及检测计划的要求,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肉类、禽蛋、奶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抽样检查力度,截止目前,该局共检测生鲜肉33个批次,婴幼儿乳粉35个批次,果冻、酸奶22批次,散装白酒5个批次,调味品4个批次。对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张雷龙)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