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长春市政府民生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民生办主任赵首沣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并详细介绍了“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的相关情况。
赵首沣主任在会上表示,为全面统筹好我市助学活动,长春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长春市2012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方案》,规定由市民生办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助学工作,市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助学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方案以“2012年考入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应届考生”为主要救助对象,根据部门职能和救助对象特点,对各救助责任单位的救助分工和执行救助标准进行了统一。
在具体分工方面,长春市慈善会负责对城区、开发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进行救助,并坚持“有一助一”。团市委、市青联和市红十字会负责对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四县(市)的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进行救助,根据资金情况实行限额救助。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困难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进行救助。市残联负责对城区、开发区的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救助。市教育局负责为考入省内、外及在省内、外就读的省部属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所有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来源: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记者 刘晓)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