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月10日,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可申请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昨从市老龄办获悉,武汉市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拓宽服务范围,开始接受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申报。本市户籍、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生活困难的市民均可申报。条件中限定的独生子女伤残须为一、二级残疾,老人生活困难标准为中心城区本人或夫妻月人均收入低于1100元,远城区低于900元。
符合条件的老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残疾证、特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街道计生部门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申报。
从申报之日起,老人可以享受每天1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全年共计365小时。养老服务机构接到申报需求后,会与老人确定服务时间,派出机构的护理员上门为老人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购物、陪同寻医看病、读书读报、谈心聊天等。
目前,全市有7527人享受居家养老护理服务。2006年起至今,已累计惠及老年人3.1万多人次,提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时间1156.32万小时,市区财政投入资金1.02亿元。武汉市已构建了覆盖60周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护理服务网络,涵盖了从60岁至100岁老年人的各个年龄段。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可根据相关条件申报居家养老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