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苏宁”价格战仍在网上如火如荼地进行,却有很多消费者已开始抱怨,促销如同“烟雾战”一样看不清楚,实体商家“标高价格”再降价的手法在电商中如法炮制。从“虚标原价”,到“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促销活动中商家还有多少让消费者看不清的花招?
价格战更像“烟雾战” 消费者大呼“上当”
随着京东、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商围绕大家电的“价格战”日渐火热,消费者也逐渐在硝烟中看出端倪。不少消费者反映,商家的营销手段可谓花样不断翻新,购买体验却不好,“早了贵,晚了没货”的买家大有人在,“价格战”更像“烟雾战”,真是“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烟雾一:“打完就跑”。电商先调低价格,很快又重新调高。例如,一淘网数据显示,某电商一款夏普电视价格14日晚从2699元升至4099元,15日9点后又降至2399元,多次变动后又涨到4099元,被称为“标牌上的游戏”。
烟雾二:“瞒天过海”。来自一淘网的数据说,京东商城14号晚在大家电品类上有近50件商品悄悄涨价,涨幅从30%到100%不等,位列商家“悄悄涨价”排行榜榜首。
烟雾三:“空城计”。网络平台让促销烟雾更易实现。很多产品标低价格后不久,就出现“无货”标志,被网友戏称为,“一群电商打价格战,打着打着就不见了”。
一些评论人士认为,此次价格战更像是一次成功的商业宣传。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很多网友感觉价格优惠并没想象的那么大,这实际只是种“烟雾弹”,就像实体店里的一些打折,先把价格提起来后再说打了多少折,实际还是原价销售,只是噱头而已。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称,电商打价格战更多的是“口水战”,商家也不会真的“亏本赚吆喝”,只是拿少量特价商品来吸引眼球,消费者还是要擦亮眼睛,不要期待太高。
专家认为,“零毛利”“确保价格低于其他经营者”等说法有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之嫌。而《价格法》第十四条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商家赚“眼球” 为何“忽悠”消费者?
实际上,除了电子商务,在实体商家的促销活动中,“烟雾”也随处可见。节庆期间,各大商家纷纷打出“满送”“满减”等促销活动,价格却并不见低。2011年4月,就有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被发改委点名。
记者发现,很多商家在促销中,还常常打出“特价产品不退不换”的说法,似乎在暗示消费者,购买“特价产品”可能会遇到残次品,商家不会因此负责。
实际上,2006年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商家大规模宣传促销活动前,应备足相对充足货源。如果促销过程中大量缺货,涉嫌“虚假宣传”。而且,在促销前抬高价格,也涉嫌“虚假广告”和“价格操纵”。
专家同时指出,无论是否是促销的产品,都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否则就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而且,“不退不换”也涉嫌“霸王条款”,属于不规范的合同格式条款。
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说,商家促销可以招揽人气、提高销售额、扩大名气,可谓一举多得,而消费者却成为“被忽悠”的对象,被促销活动“绑架”。
“对消费者来说,从表面看是在享受一场低价盛宴,但实际上促销力度远远不会达到预期,导致成交量也不会很高。”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表示。
促销面前 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姜奇平说,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应该零容忍。如果商家在降价促销中存在欺诈、欺骗,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那就要做好消费者保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认为,实际上这样“促销”的商家很多,在以往案例中,实体店“虚标原价”属于“非典型性的欺诈”,让消费者自认为“捡了个大便宜”,而单独去维权实际却很困难。此时,监管部门应对经营者的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行使行政查处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表示,价格战始终是电商采取的首要促销手段,苏宁、京东等几家此次可以说是把价格战推到“顶峰”。价格大战势必会给市场带来一定混乱,而受其影响,电商盈利的时间可能会延迟。
她指出,价格战使电商企业内耗加大,电商企业在开展降价促销时,应避免挑起恶性竞争,要如实宣传,确保用户体验,同时要把诚信放在重要位置,对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