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0时至11月18日24时,本市(北京市)剧毒危化品运输车和外地进京机动车通行将受到限制。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
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11月1日0时至11月18日24时,本市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四环路以内道路(含四环路)行驶。确需上路行驶的本市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须经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并提交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向本市交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但持有经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本市交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除了为本市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及邮政专用货车之外,外省市货车禁止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允许进京的货车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