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纲要,2011年底以来,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先后联合制定发布“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等,努力实现“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2.5亿吨标准煤的目标。目前我省万、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已进入启动和实施阶段。
在国家公布的万家企业及节能量名单中,我省共有349家重点用能单位,其“十二五”节能量为840万吨。为了贯彻实施好行动方案,在开展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基础上,我省发改委等15家厅局又制定了《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千家企业“十二五”节能量15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要求。千家企业涵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机关、农林加工业等领域能源消费大户,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实施好万、千家节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是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的重要举措。
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不仅对我省重点用能单位提出具体节能量目标,同时还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有关部门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奖惩机制,推动万、千家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力促各单位努力实现和履行目标责任和义务。 “十二五”期间,每年我省都将组织对万、千家企业节能目标和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万、千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