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首页  
编者按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当前,通过依法管理网络信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已成为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和迫切任务。
   
假借民意,网络黑公关如何替委托人抹黑对手?黑色产业链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网络黑公关,能否彻底根除?

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雷政富、孙德江、郑北泉、周伟思、单增德、吴红、袁占亭等公职人员相继因网络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网络反腐”如何在干部清正中发挥更大作用,值得关注。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开设“网上诊疗”服务的大多是私立医院,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的医生资历也无从验证。这些伪专家“挂羊头卖狗肉”,打着“诊疗”的幌子,诱导患者到指定的医院看病、买药,实际上是变相的医托、药托。

现实与网络,距离几何?有时候,很近。一条微博,可以为需要急救的人“开道”,几个小时就能为穷困的孩子筹到善款,爱心接力一棒接一棒地传递着正能量。

信息化持续推进,互联网空间快速拓展。网络空间的公序良俗,需要依靠法律监管,这是各国的惯例。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详细
专访国信办负责人:推进网络法制建设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30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为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要求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详细
网络谣言泛滥 岂能袖手旁观
“微博成为网络谣言重灾区。”2012年12月,两份公布时间相近的关于网络谣言的调查报告,得出了同一个关于网络谣言发展新态势的结论。>> 详细
安全流动,才能自由流动
“生长麦子的沃土照样孕育罂粟”,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为信息流动提供了广阔天地,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隐患。信息流动应该以安全为前提,一旦失去安全的护翼,信息流动就会陷入无序和混乱。>> 详细
网络立法将有效克服“自由丛林”弊端
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在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内在的缺陷:网络侵权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而由于某些人信息传播的违法和失德行为,导致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大打折扣。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加强网络领域的立法,必将改变当前在互联网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的现象。>> 详细
互联网服务商表示:网络立法有助行业发展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互联网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各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纷纷表示,完善我国网络立法有利于行业未来发展,将贯彻这一决定,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尽职尽力。>> 详细
网络诈骗已成吸金“黑洞”
当下,钓鱼网站、网购诈骗、中奖诈骗、QQ视频诈骗、网游装备诈骗、网络传销诈骗……各种网络骗术让人防不胜防,少则几元、多至亿元,“大小通吃”,网络诈骗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吸金“黑洞”。>> 详细
依法保障网络健康有序运行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愿望,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非常必要和及时。>> 详细
网络立法推动社会管理走向成熟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很重要,将公民信息权利保护提到重要位置,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也是社会管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详细
网络信息保护今起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200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在制定或者修改侵权责任法、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时对网络侵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等作了严厉的刑罚规定。>> 详细
依法治网的重要一步
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互联网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相关主管部门的权限作出了规定,我国网络运行发展从此迈出依法治网的重要一步。>> 详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旅游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作的关于修改农业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详细
网络信息保护路在何方
网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电信诈骗、网络制贩枪、黑客攻击……当前,我国网络犯罪猖獗,但打击惩处却面临掣肘。>> 详细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公民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公安部今天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详细
网上支持关注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网上强烈关注。不少网民对网上隐私泄露有切肤之痛,因而普遍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详细
评论     案例
专访国信办负责人:推进网络法制建设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30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为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要求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详细
安全流动,才能自由流动
“生长麦子的沃土照样孕育罂粟”,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为信息流动提供了广阔天地,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隐患。信息流动应该以安全为前提,一旦失去安全的护翼,信息流动就会陷入无序和混乱。>> 详细
网络立法将有效克服“自由丛林”弊端
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在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内在的缺陷:网络侵权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而由于某些人信息传播的违法和失德行为,导致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大打折扣。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加强网络领域的立法,必将改变当前在互联网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的现象。>> 详细
互联网服务商表示:网络立法有助行业发展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互联网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各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纷纷表示,完善我国网络立法有利于行业未来发展,将贯彻这一决定,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尽职尽力。>> 详细
依法保障网络健康有序运行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愿望,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非常必要和及时。>> 详细
网络立法推动社会管理走向成熟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很重要,将公民信息权利保护提到重要位置,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也是社会管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详细
   
网络谣言泛滥 岂能袖手旁观
“微博成为网络谣言重灾区。”2012年12月,两份公布时间相近的关于网络谣言的调查报告,得出了同一个关于网络谣言发展新态势的结论。>> 详细
网络诈骗已成吸金“黑洞”
当下,钓鱼网站、网购诈骗、中奖诈骗、QQ视频诈骗、网游装备诈骗、网络传销诈骗……各种网络骗术让人防不胜防,少则几元、多至亿元,“大小通吃”,网络诈骗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吸金“黑洞”。>> 详细
新加坡严格网络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新加坡是推广互联网最早和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详细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公民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公安部今天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详细
网上支持关注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网上强烈关注。不少网民对网上隐私泄露有切肤之痛,因而普遍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详细
美国:网络立法起步最早、数量最多
近年来,“网络自由”已成为美国巩固其全球领导地位的一个重要领域,并融入奥巴马政府的“巧实力”外交策略。>> 详细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 contact@chinadaily.com.cn   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63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