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不贪财、不谋私利,勤政廉政……。”
这是歙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们结合工作实际,岗位职责,为民服务等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这些廉政承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抓住了当前的热点问题,有相当强的针对性。比如领导干部收受钱物、跑官要官、谋私利、吃、拿、卡、要等,都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相当强烈,现以公开承诺的形式昭告天下,表明了廉政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为政底线,也表明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更重要的是表现出对当前所面临形势的清醒认识。
“理天下之财者法也,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莫理。”就是说有了好的制度,还必须有公正无私、忠于职守的人来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承诺也是一种制度,但重要的是坐言起行,以实际行动兑现这种庄严的承诺,这既是廉政承诺的目的所在,也是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
作出了承诺,群众看在眼中,喜在心里,也会记在心上,拭目以待。能否兑现承诺,也就必须强化取信于民的责任的意识。党员干部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应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修”好了“身”,才能谈得上“齐家,治国,平天下”。
党员领导干部们公开作出承诺,确乎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切实之举,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值得我们真诚地为之鼓掌、喝彩。(汪庆勇 作者单位:安徽省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