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重点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开展清权确权,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着力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落实中央精神,地方加速推进
2007年,北京市原崇文区把风险防范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实践,在全国率先提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设想,积极开展源头防治腐败的有益探索和研究。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时抓住这一新生事物,历经调研起步、试点总结、普遍推开、全面覆盖、深入推进5个阶段后,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国有企业、高校、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延伸,有力地推动了首都各项事业的廉洁发展。这项创新性工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一致认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六次和七次全会,分别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特别是2011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召开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贺国强、何勇、张惠新、马等委部领导出席会议,贺国强发表重要讲话,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随后,2011年12月,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42号),文件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目标要求等6个方面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推动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全部开展了这项工作;55个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驻在部门中,有50个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这项工作;中央国家机关94个部门中,有91个已开展了这项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更加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日益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突出防控重点,机制逐步完善
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了因制度漏洞而出现的各种廉政风险。
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政风险防控。北京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区县局级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的意见》、《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延伸的意见》,强化对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湖北省先后制定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加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一把手”岗位风险防控。武汉市制定下发《区委书记、区长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武汉市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示例(国有企业)》,强化对区县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风险防控。广州市深入查找分析市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风险,推进党风廉政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效能。安徽省芜湖市制定出台和修改完善36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票决、任前公示、不胜任调整等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交通运输部初步形成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指引》和《交通运输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为基础,覆盖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三个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下发《电网公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本框架》、《实施意见》、《五类廉政风险防控模板》、《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防控重大决策、重要岗位、关键业务、行风形象、违纪违法五类廉政风险,扎实推进具有电网公司特色的“五防三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廉政风险的可控、在控、能控。文化部对权力相对集中、涉及评奖评审的重点岗位和部门认真进行风险排查。黑龙江省选择林业和煤炭两个资源型行业作为重点领域,省委成立加强林业和煤炭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指导组,走出了一条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之路。天津市制定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形成了《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湖北省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腐败发生可能性较高的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10个领域,以及发改、财政、交通等15个行业分别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意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河南、四川、河北等10个地区分类指导教育、卫生、国土、民政、国企等行业系统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权力行使关键节点廉政风险防控。国土资源部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计划,大额资金和项目管理等,着力完善国土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创新、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预警、廉政风险教育、责任追究等六大防控管理工作机制。教育部围绕高校领导班子决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经营、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干部管理等风险较高的部位和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农业部抓住大额资金分配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权力,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构建特色鲜明、符合农业系统实际的科学防控体系。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行业推广“烟草行业资金监管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行业资金进行实时监管,并正研究制定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具体措施。
丰富防控措施,成效初步显现
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并注重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同步防范。
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上海市运用“制度+科技”的思路,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信息监管平台、加快招投标电子化、实施合同备案制度、强化工地现场监管等,促进了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有效减少了工程建设领域暗箱操作、虚假招标、违法分包等廉政风险。江苏省扬州市建设完成由“两库五平台”组成的扬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内控系统,包括行政权力库、业务资源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部门内部人财物管理平台等,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实时监控。在权力运行网的基础上,河北省保定市创造性地将电子监察系统和预警监控系统并网运行,实施“三网并轨”运行,将廉政风险、风险分级和防范措施等嵌入业务运行流程,把权力行使与电子预警、技术监控、行政监察、社会监督融为一体,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全程自动监控并生成风险信息分析数据,自行记入考核系统,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预警提示、过程防范和事后考核。卫生部在机关内网开设“权力监控”专栏,对各试点单位风险级别最高的权力运行情况实施网上监控。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纳入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海关总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建立健全岗位控制、授权批准控制等内控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同步推进。北京市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都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示权、示风险。比如,及时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用地、拆迁、招标、收费、验收等环节推行“阳光工程”。国家人口计生委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有机结合,在全系统深入推进人口计生权力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从一些开展较早的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实践来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的效果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第一是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第二是提高了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第三是推进了惩防体系的建设;第四是增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第五是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第六是拓宽了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履职的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下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好地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