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我体会最深的是,当一个尽职的人大代表,必须做到“十个字”,即热情、勇气、执着、理性、智慧。
热情是代表使命感的具体体现。热情是对一名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要求。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自然要为人民说话。代表应常常就一些国计民生问题,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基层群众加强沟通,了解大家的真实想法和愿望,为两会上参政议政作好准备。
勇气是代表履职的强大动力。没有勇气,就不可能真实的反映情况,无法起到人大代表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没有勇气,不敢讲真话,做“哑巴”代表、“挂名”代表、“荣誉”代表,就失去了当代表的意义。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勇于直言才能反映真实的情况,引起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执着是代表责任感的集中表现。对一个问题的解决要持续不断地关心和推进。对于别人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解决,而自己有更好的解决思路和办法,提出后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就应坚持再提。
理性是代表履职的重要保障。对中国的问题要从宏观上去把握,又要从微观上去推进。一个有良知的代表要有“民众的立场、建设的态度,专业的视野”。所谓“民众的立场”,就是为人民说话;“建设的态度”是指以合作的姿态与合适的方式来提出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专业的视野”是指人大议案和建议最好要以专业学理知识为背景,以一线的调查研究为依据,提出专业性强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智慧是代表履职能力的一个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有思路、有原则、有策略、有方法,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解决问题。在提议案和建议的过程中,要注意统筹考虑,逐步推进。
代表履职本身也是一个学习过程、成长过程。谁都不是天生的代表,需要从各方面学习提高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负责的、高水平的人大代表。
(作者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