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过程是公正的,没摇中就没摇中。”——对于这种说法,全国人大代表李荣杰并不认同。他认为,“摇号”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但为确保公平,还应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例如,针对部分摇号者“中签不购车”浪费指标的现象,尽管目前有措施规定“个人或单位需在获得指标6个月之内办完”,但对于弃号者并无任何约束或处罚性措施。一些人建议,对于这种情况应采取“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等方式加以限制。
“同时,在摇号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向无车家庭倾斜,先满足刚性需求。”李荣杰代表说,“一个家庭三到四辆车,严重占用了公共资源,也破坏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他建议,对于新老摇号者,也可区分对待,如在号池中限定70%给参加摇号6个月以上者,30%留给新参加摇号者等。
北京的“摇号限购”实际上为全国的城市交通提供了警示和案例。李华代表认为,摇号制度背后,反映的是应将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统筹考虑、长远打算的必要性。
“全国所有的城市都应未雨绸缪。”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认为,在“十二五”期内,最好在有关城市交通发展的规划中增加一个必要的内容,即从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计算城市道路极限与汽车保有的最大容量,进而有计划地控制城市汽车的年增长量,实现城市交通道路与汽车数量的和谐匹配,避免盲目发展之后“急刹车”所造成的心理挫伤。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