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进步的窗口
今年的两会上,“一增一减”引人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以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走进城市,这意味着农民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明,未来将有越来越多包括农民在内的基层一线代表,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一增一减,意味深长。美联社的报道认为,中国正在增加不断减少的农村人口在国家立法机构中的代表人数,这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权事业迈出的一大步。
时光回溯到5年前的2008年3月,朱雪芹、康厚明、胡小燕3名农民工,承载着1.5亿农民工的期望,从车间、工地走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殿堂。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一次迎来农民工代表。
两年后,顺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我国城乡居民选举首次实现“同票同权”。而之前,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经历了从8比1到4比1。
“修改选举法这部关乎中国人大制度的核心法律,实现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无疑能进一步凸现人大代表的广泛代表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说。
2011年,在现行选举法的指导下,全国进行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9亿多选民选举产生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选举结果表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及妇女代表的比例较上届都有所提高。人们有理由期待,2013年的全国人代会上,会有更多基层代表的身影。
就在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再次修改被称为“小宪法”的刑诉法草案,并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决定将凝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也是在这一年的三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这是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又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