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正在展示玳瑁死亡图片。通讯员郭海丽摄
玳瑁因鱼缸加热棒故障被烫死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人索赔98万元
一只重达70斤的玳瑁,因所养鱼缸加热棒故障被烫死,玳瑁主人将鱼缸提供商诉至昌平法院,并开出了98万元的赔偿单。昨日下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赵某饲养了一只70斤重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他委托在京的一位朋友买了一个鱼缸。2012年3月,这位朋友在被告王某处买了一个柜式鱼缸,安装后却漏水漏电,被告运来备用鱼缸,临时圈养玳瑁。当晚,因加热控制设备脱落导致加热棒一直工作。玳瑁因水温过高死亡,故原告索赔经济损失98万元。
对此,被告代理律师称,被告与原告没有签订过口头和书面买卖合同,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该律师称,2012年3月29日,被告是与尤某(本案证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该合同货已交付,款项已结清。尤某在与被告签订合同时,也没说过受他人之托,因此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合同关系,法院应驳回原告起诉。
法庭请证人尤某出庭作证。今年40岁的尤某称,他向被告买了一个2米长、1米9宽的鱼缸,花了1.9万元。3月30日晚,水族箱左下角漏水。被告就说先弄另一个鱼缸用着,并把加热器用绷带绷好,把玳瑁放里边了,玳瑁游得也不错。没想到后来发现鱼缸里的水都煮开了,玳瑁也死了,“3月30日晚上运过来。3月31日凌晨就死了。”
对此,被告律师称对证人部分证言有异议。因双方争议较大,该案暂时休庭。 (记者张淑玲通讯员郭海丽)
■名词解释
玳瑁,脊椎动物,爬行纲,海龟科。一般长约0.6米,大者可达1.6米。产于黄海、南海、东海及热带、亚热带沿海。卵可食;角质板可制眼镜框或装饰品;甲片可入药。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