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张贴“没有救生员当值”告示牌,并称泳客“风险自负”
假期不少家长带小孩去游泳消暑,泳客陈太太向新快报记者投诉,俗称“63层”内的中心皇冠假日酒店泳池营业如常,却高挂“没有救生员当值”告示牌,提醒泳客“自行承担风险”。
泳池内外共30多泳客,却没救生员
陈太太说,她于今年6月办理了价值4888元的家庭(两位成人一位儿童)半年卡,每周光顾。国庆节长假期间她带着孩子到该酒店泳池游泳,却发现“没有救生员当值,自行承担风险”的告示牌。陈太太认为:“既然收费营业,怎能凭一张告示就让管理方免责,置身事外呢?虽然池深只有1.4米,泳客中也有低于这个高度的小孩子,万一遇险怎么办?”
新快报记者在10月2日下午3点左右来到该泳池,发现泳池内有包括老人、小孩在内的泳客10多名,池畔也有10多人坐卧,场内共约30人。两名身高低于1.4米的小孩正在池中,且没有使用游泳圈,同行的家长在池畔躺椅上,环顾四周并无发现救生工具,只有救生观察台上挂着一只带绳索的红色救生圈,记者发现绳索层层捆绑在扶手上,并不易解开。泳池告示正竖立在这无人的救生观察台前,把观察台上的救生圈遮挡了大半,上面写有“没有救生员当值,自行承担风险”字样。
现场员工称:救生员国庆休假中
现场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泳池本身配备有救生员,但现在国庆休假中。池中小孩的家长邓先生对救生员休假表示理解:“自己虽然不在池中,但时刻关注着两个孩子的举动,池水只有1.4米,万一有什么事也有信心能及时救援。”
另一名泳客周先生则认为泳池此举并不适当:“家长当然有监护孩子安全的责任,但不可能每分每秒都盯着孩子,总会有走开,或者去洗手间的时候,而且难保不会发生多人同时遇险的情况。营业场所既然收了费用就应该有完善的服务给到消费者,救生员可能坐一天在那都没什么事,一旦有事就是百分之百,他的责任在于防范伤害发生,不能到出事以后才来追究。而且休假不是理由,很多人在假期期间都加班,依法付三薪就没问题。”
【律师说法】
纵有告示,如有意外泳池仍担责
据2010年10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广东正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昕表示,此告示有为己方免责之嫌,但万一有消费者发生意外,泳池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记者 罗韵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