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呼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急剧上升,其中92%为化石能源,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和粉尘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威胁。目前,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高达2万亿元以上,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以超过GDP的年度增速逐年升高。70%左右的城市已无法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国性的雾霾天气频繁出现,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达到了5-20天,个别地方达20天以上;2012年更是比常年再增加7.2天,中东部地区及东北西北部、西南东南部雾霾日数均在20天以上,局部地区在80天以上。2013年初,在中东部地区进一步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波及到了全国17个省(区、市),灰霾面积达143万平方公里,受影响人口达6亿,并导致我国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全国数十个城市空气质量长时间处于“严重污染”状态,华北各地数百个航班被取消、大批工厂放假停工,蜂拥而至的呼吸道患者令各地医院人满为患,市民出行、生产、生活遭遇严重影响。
他指出,在严重雾霾天气牵动着全国人民心弦的同时,PM2.5作为雾霾天气迅速成为焦点,资料显示,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粒径小,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大。一般用每立方米空气中PM2.5颗粒物的含量(以毫克为单位)来表示,这个值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为此,媒体列出了“全国十大PM2.5污染城市”,其中一半多集中在今年雾霾天气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显示,今年1月,北京、河北、山东等多地空气质量达严重污染,PM2.5指数直逼最大值,北京多个地区的PM2.5数值一度达到900,通州更是达到了950,而世界卫生组织认为PM2.5小于10是安全值,超过700可以视为污染重灾区。即使按照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新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35和75,这些地区也超标十多倍。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刘汉元委员说,年初的雾霾天气之后,全国各地纷纷采取措施治理PM2.5环境污染问题,但纵观相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无论是推进提高车用燃油品质,还是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都只能治标,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和消除PM2.5污染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大面积雾霾天气。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看,一次能源消耗中非化石能源占比仅有8%,而排放最大的煤炭占70%以上;全国发电量的近80%由煤电提供,全球超过一半的煤炭在我国燃烧。产生的大量污染和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而且由于中东部城市的能耗占比大,在这种能源结构和集中过度排放的情况下,严重雾霾天气必然还将持续发生。1952年曾造成1.2万名英国人因空气污染而死亡的伦敦大雾,其主要原因就是煤炭燃烧后的大量碳排放,虽然英国政府痛定思痛付出了巨大代价和努力,前后也经历了长达十几年的时间才基本改善了伦敦的城市环境。因此,未来5-10年,虽然国家采取的对污染企业进行暂时性关停等措施有助于降低PM2.5数值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环境,但这仅是权宜之计,无益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变。只有加快转变能源生产和使用方式,彻底改变以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并普及包括太阳能、风能等在内的清洁能源,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缓解并根本消除PM2.5的影响和避免雾霾天气频现,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污染和碳排放问题,从而确保我国环境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为此,刘汉元常委分析认为,在风能、水能、核能和太阳能等主要的清洁能源里,无论从资源数量还是从中长期的经济性、环境友好性等诸多方面来看,太阳能光伏发电可以说是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可永续的人类理想能源。不管是用于替代目前火电机组的规模光伏电站,还是适宜千家万户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于转变我国能源生产和使用方式,并在水电、风电、核电的有益补充下彻底消除传统化石能源带来的PM2.5污染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近年来,国内光伏发电的政策条文日趋完善,发展逐步加速,针对实际运行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建议:
1、细化上网电价法,放宽规模光伏电站的并网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中,并未对收购年限给出具体规定,对于试图进入光伏发电领域的企业来说,收购年限是其必须考虑的主要因素,甚至是其盈亏的分水岭,这就决定了诸多企业将因收购年限不明而举步不前,对国家政策持币观望。因此,根据光伏组件使用寿命一般在20-25年的能源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收购年限为至少20年,或用市场化的方式大胆放开,并根据成本的实际变化和电网的承受能力,每两到三年重新审核发布上网电价的具体标准,新制定的收购标准只管其后建设的项目。同时,国家应放宽对光伏下游发电项目的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财政部门。让企业有可预期的良好投资前景,以鼓励更多企业、资本、技术投入到行业之中,由此真正意义上推动规模光伏发电快速提升,实现能源生产方式的大转变。
2、进一步优化国家相关光伏发电补贴方式
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金太阳工程,对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进行补贴,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里促进了国内光伏发电产业技术的进步和规模化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机制不健全,尤其补贴针对事前的规划装机容量进行,对后期监管不足,尤其是项目建成的运行情况及后续发电与否缺乏约束,不少项目建成之后根本发不了电,大量补贴资金反而被浪费。更重要的是,由此还造成公众对光伏发电的诸多误解,认为即使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补贴资金,光伏发电也未能发展起来,将原因归结于这个产业或技术的问题。事实上,我国光伏发电需要的是发电量而非装机量,从2011年国家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后,应统一实施针对发电量的上网电价法,并基于发电量进行补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1-1.15元每度的上网电价中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进行补贴。但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资金缺口已达200亿元,其中光伏发电的补贴缺口约为五六十亿。而2012年“金太阳”项目的第一期安装量为1.71GW,每瓦由财政补贴5.5元,总额高达94亿元,第二期安装量为2.83GW,财政补贴总额达156亿元,两者合计250亿元,数倍于当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缺口。因此,建议根据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尽快优化相关补贴方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上网电价的补贴,提升光伏发电效果,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推动我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3、尽快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细则
大力发展规模光伏电站的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其应用灵活、安装便利、成本较低的特点,对于优化城乡用电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国外的经验看,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欧美已经相当普遍和成熟,德国、意大利等国的光伏建筑应用占比已达80%以上,美国2010年的光伏建筑应用有67%应用在居民与商业建筑上。就国内而言,分布式光伏发电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12年11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并网。为此,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具有发电自用和发电上网的双重特点,尽快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细则,除了针对上网部分的电量按上网电价实施统一补贴外,还应借鉴德国的发展经验,对自用部分的电量进行补贴,标准可参照上网电价执行,从而真正促进光伏发电进入千家万户,实现能源使用方式的大转变。
(记者 陆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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