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并不容易。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部门总是扮演救火队员的角色,哪里出了事就到哪里扑火。今天毒馒头,明天毒牛奶,监管部门疲于奔命。每次出了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都要开展一场加强整治的专项检查,但治标不治本,食品安全事件仍然频发。
“政府部门需要换个思路。”在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高抒看来,现在加强监管的路子还是笨办法,政府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效果不一定就好。即使加强问责,把相关的官员免职,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高抒在德国作访问学者期间发现,德国的公交、地铁都是直接上车,不需要刷卡,理论上会有很多逃票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为什么呢?因为德国会有不定时的车票检查。”高抒说,他在德国40天只遇到了一次车票检查,但如果在这一次检查中被发现逃票,就会被罚以全年的车票价款。正是这样的管理方法,让绝大多数德国人都不会冒险逃票。
类似的思路还用在了美国对汽车超速的监管中,让这个全球汽车保有量最高的国家有效地控制了汽车超速问题。高抒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也应该借鉴这种思路,同时做好两件事:制定标准,执行标准。
“有了标准,一旦在抽查中发现有企业不执行标准,就将其数年的利润都罚没掉。”高抒说,这样就能够防止企业冒险制造假冒伪劣,也减轻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强度。
徐新荣注意到我国一些食品的标准是上世纪80年代建立起来的,没有与时俱进。还有大量的食品根本没有标准,比如小作坊生产的豆腐、醋和香油等。他认为,制定标准是机构改革之后,食品安全监管首先要做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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