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13日表示,民政部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今后欢迎和支持社会组织在弃婴、孤儿的收养和养育上、以及成长的各个环节上发挥作用。
李立国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在弃婴、孤儿的收养上,一方面民政部门要负起责任,有关部门也要依照相关法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客观事实,存在一些弃婴、孤儿被个人和民间机构收养的情况。
他说,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是一种爱心的体现和奉献,我们是充分肯定、高度评价的。但是,如何将自行收养的行为纳入到法律支持的范围内,如何达到儿童利益最高原则,有利于弃婴、孤儿的健康成长,也是民政部门面临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课题。
“今年1月份以来,民政部依靠全国民政系统共同努力,对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的情况进行了普遍排查,搞清了基本情况,也研究了初步的解决措施。对于具备条件的个人和机构愿意继续收养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合办和委托寄养的方式来加强管理、服务,包括监督管理和指导。对于不具备养育条件的,民政部门要接手管理,以利于对儿童的负责和保护。”他说。
对于今后社会组织在弃婴、孤儿的收养和养育上,以及成长的各个环节上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李立国明确回答说:“欢迎和支持他们发挥作用。”
首先,社会组织的资金募集和捐赠,自愿服务的动员和参与,将有利于儿童福利机构的发展和弃婴、孤儿的养育。第二,在弃婴、孤儿保障的教育、医疗康复和成年后的就业、住房保障,社会组织也能够提供支持作用。第三,有些社会组织有意愿和能够创造条件与民政部门合办儿童福利机构的,“我们也是欢迎的,也会有利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