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云山同志在《求是》撰文,要求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指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具体的,必须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动员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增强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的能力。
的确,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空中楼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土壤就在于人民群众真实鲜活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就在于人民群众为梦想而拼搏为生活而努力的奋斗中。作为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三个倡导”的24个字,要像种子一样播种中华大地,要融汇在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中、体现在人民群众的一言一行,才能根深叶茂,彰显其活力。
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奢侈品,恰恰是最体现民意、最接地气的。对于我们身边的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理论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似乎是抽象的,甚至是虚空的。所谓“高不可攀”的误解,根源在于不知晓不了解。我们生活在当下社会主义中国,核心价值观就是我们的价值追求,是我们的道德坚守,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魅力与亲和力,常常在于凡人小事。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消除疏离感和隔膜感,最佳的桥梁和纽带,就是人民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很多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时代楷模等典型人物。平民英雄可敬,凡人善举可学,正是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用自己的平凡和义举默默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言行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谛和要义,他们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在树起一座座价值丰碑的同时,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群众的内心深处,让群众切身感受并认同核心价值观,并升华为一种踏实、坚定的价值追求,从中获取前行的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难点,其生命力也恰恰在于认知认同基础上的身体力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有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2.3%的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日常行为有影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集聚社会正能量的粘合剂,特别是要在个人层面彰显“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要从群众的生活点滴、工作细节入手,从群众的潜在的心理需求出发,尊重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活力,强化道德养成,注重道德践行,让群众从被动参与到主动付出,从刻意为之到习以为常,在潜移默化中常为小善、修身立德,增强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把价值认同和道德实践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意志品质。(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