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在23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2013年1—12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4010.1亿美元,同比上升17.5%,占内地对外贸易总额的9.6%,香港成为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最主要出口市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签署和实施10年来,截至2013年12月底,内地累计进口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71.6亿美元,关税优惠额达39.8亿元人民币。
内地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按照世贸组织的标准,内地与香港在货物贸易领域已全面实现了自由化;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对香港共采取了403项开放措施,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已达到149个,占世贸组织160个服务贸易部门分类的93.1%。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容丰富,在贸易投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合作等10个领域开展了合作。
截至2013年底,共有15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了8家法人银行、10家分行和8家代表处,在内地营业性机构总数为422家(含总、分、支行),占内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4.56%,在内地的香港银行资产约占在内地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37.55%。(记者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