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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被陌生男子扔进嘉陵江溺亡 家人索赔无门

2014-02-11 09:13:36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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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正在等候做精神鉴定

接到报警电话后,高坪区公安分局江东水上派出所的民警迅速来到案发地点,并将该男子控制,现已经拘留在看守所里。

记者从高坪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获悉,涉嫌犯罪的男子是嘉陵区人,年纪在40岁左右,目前没有职业,作案男子可能是因为心理不平衡而导致犯罪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等候做精神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做出进一步的调查。

律师说法

家属可提出民事赔偿

或走司法救助

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还需要司法部门的专业鉴定,那么家属提出的赔偿应该如何处理呢?记者联系到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邓显峰律师,他告诉记者:“如果他患有精神疾病,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要对他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一般分完全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无责任能力)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邓律师说,如果不属于精神病患者,犯罪嫌疑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无论是否负刑事责任,家属都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对其行为负经济赔偿的责任,正常人由自己承担。如果对方没有民事赔偿的能力,受害人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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