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不断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考核,全面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任务。
经环保部核查确认,2013年,甘肃省全面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任务,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2.62%(计划下降1.5%),氨氮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4.48%(计划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1.84%(计划零增长),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6.43%(计划下降2.5%)。
其中,甘肃省火电行业脱硫机组比例达到92.66%,脱硝机组脱硝比例达到74%,完成了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等一批重点大气减排工程,新建了23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39个工业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和30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减排工程。
据了解,为确保完成2013年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甘肃省政府先后批准实施了《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和《2013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细化了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全年累计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亿元,对369个重点减排项目给予了资金补助,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督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同时,采取预警监控、限期整改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半年减排预期指标完成相对滞后的部分市州、重点减排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了督查考核。 (记者 薛朝华 周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