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众多 守土失责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全国类似的安置房“质量门”事件频发:
2011年,涉及千余套安置房的安徽太湖县最大安置小区被指“豆腐渣”工程,“楼板居然能被踩出洞”;2013年,郑州涉及300户村民的安置房屋顶裂缝、房门纸糊……而参与工程建设的政府、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等众多部门守土失责则几乎成为安置房“质量门”频发的共性。
洛阳伊滨区管委会的福民一号概莫能外。据福民一号小区的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马芳介绍,由于工程庞大,小区共有12个建筑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并由洛阳市建委委托偃师市质监站牵头,4家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小区建成交付前已通过竣工验收。
既然已经顺利通过验收,缘何又问题重重?被曝出质量问题的11号楼建设方--洛阳市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国勇说,“安置房的房门是由小区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厂商统一供货,而墙体起沙主要是由于工人在施工中添加的‘砂浆宝’太多。”而据负责工程质量监理的河南华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占修介绍,“砂浆宝”是一种新型的砂浆添加剂,可以增加砂浆的黏合性,从而节省水泥的使用量,但一旦过量添加可能造成墙体起沙现象,“当时已经发现问题,并责令建设单位整改了。” 既然在验收前已整改,为何村民入住后问题不断?多家参建的建筑公司和小区建设指挥部均证实,安置房房门是由小区建设指挥部统一确定的四家家具商供货,单价在280元至290元不等,按照每套房间4至5个房门计,整个小区4460套房子的房门采购量近2万个。偃师市质监站站长张铁梁解释说:“我们只对验收的程序进行监督,如果参建各方认为质量合格,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