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恶女珍到游客殴打导游,近年来,旅游市场乱象频出,归根结底,还是在一个“钱”字上没弄清楚。昨日,合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一份规范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已于7月1日下发。以后,全市各家旅行社不仅要明码标价,还要把旅游中的吃饭、住宿、用车、门票费用标得清清楚楚,收钱要明着收,收在前头。
收费
禁用“xxxx元起”玩概念
昨天,合肥市物价局、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凡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并进行工商登记(不分隶属关系)的旅行社必须按国家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旅行社明码标价要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价目簿、价目表或电子显示屏,在收费地点或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内容包括:定价形式、旅行社名称、类别、游览线路、出行天数、交通方式和标准、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单位等。
这次收费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用模糊性的标识,如“2800元起”。交通方式也要注明乘坐的长途交通工具和区间旅游车等。
吃的
是几菜几汤必须说清楚
跟团旅行最怕吃不好,甚至有时候连吃饱都困难。吃不好成跟团游最大的“痛苦”。
这次收费标准明确要旅行社先标明用餐的费用标准和菜、汤的数量,其中早餐只需要标明费用标准,中餐、晚餐除需要标明费用标准外,还需要标明菜、汤的数量,如“早餐10元/人”,中餐、晚餐20元/人,八菜一汤。 ”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了解吃了多少钱,有助于化解矛盾,不少团提出加餐也有了依据。
住的
酒店别用“准几星”糊弄人
明码标价的规范从吃、住、行方方面面下手,甚至细致到了消费者关心的每一个细节。
首先旅行社要说清楚,出行天数,必须是指从启程到旅行结束的总共天数,包括了出行当天和结束当天。住宿标准,是消费者经常被“忽悠的”。不少旅行社先是说,去了住的是准三星的宾馆。可到了宾馆住下才发现,个子高的晚上伸脚就能把电视开了,这也叫准三星。
这次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住宿标准”是指入住酒店的星级标准。如“三星级”。不得使用“准三星”酒店或“等同于、相当于三星级”酒店等不规范用语。
没有星级的酒店,合肥市要求需要注明房间类型,如“2人间”、“3人间”,酒店设施如“空调、热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