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即将进入实施阶段。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目前,我省上报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已获批准,全省105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将纳入试点范围,试点覆盖面扩大到63%,相关实施意见也已上报省政府。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以及制度模式基本相同。我省将在“新农保”基础上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二者将在国家确定的试点地区合并进行。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先后确定了两批“新农保”试点地区,共有26个试点县(市、区),由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进行,因此已经纳入“新农保”试点的26个县(市、区)将纳入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中。本次,全省共有67个县(市、区)将纳入试点范围,与以前比,增加了41个县(市、区)。
目前,我省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经拟定,待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政府批准执行。在日前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我省要求,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扩大新农保试点,确保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领到基础养老金,同时,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不适应的等问题。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