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东地区>安徽>安徽政务
房屋征收补偿 我省拟就新规
2011-08-05 11:28:50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征地拆迁以及相关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问题。根据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徽省即将启动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而我省住建厅草拟的《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完成,修改后将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法制办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该办将会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启动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前完成。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作出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集体土地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又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完善了征收程序,也明确了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不过,安徽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我省现有的相关规章、文件与上述文件的内容有较大冲突。

“目前,省住建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正在进行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统计工作,8月10日之前将上报省法制办。”安徽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清理,凡是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要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也要启动程序。“我们已经拟对2003年施行的《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废止。”

据了解,安徽省住建厅草拟的《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完成,经修改后将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最终将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出。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编辑:马原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大限"已过月余 94亿"三公经费"还是让人看不懂
新形势下的执政考验:执好政不失政 用好权不乱政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