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街道办,这个在中国存在了50多年的特色行政机构,已彻底从安徽铜陵市消失。
近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评价道:“这是城市管理中革命性的一种变革。”王金华表示,“街道办的消失是一个趋势”,“(铜陵模式)如果最终评估效果好的话将会在全国推广”。
撤销街道办,第一个吃螃蟹的是铜陵市铜官山区。
铜官山鹞山社区居民、70多岁的陈老先生介绍,街道办撤销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社区变大了,他所在的鹞山社区是由以前的3个老社区合并而成的。
经过长达一年时间的酝酿准备后,2010年7月底,铜陵市铜官山区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撤销原有的6个街道,整合形成18个大社区,原有街道干部工作人员一律下派到各个社区任职。
鹞山社区陈老先生说:“今年年初,社区里原来的那个青少年宫地块要扩建,大家都希望规划里面能单独有个停车场,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居委会。本来就是提提意见,没想到还真起作用了,没几天在这个地块的投标条件中就多了一条‘必须修建一个5000平方米的免费停车场’。我觉得这就是因为街道办撤销了,居委会说的话比以前管用。”
露采社区居民王彩桦说:“我是支持撤的。因为办事方便。就比如说申请低保,以前那叫一个麻烦,跑了社区还要跑街道,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下不来。现在不用跑街道了,基本一个星期就能办完。”
铜官山区区委书记王纲根说:“从社会管理的层面上来讲,街道主要承担上传下达的角色,这就造成了工作环节多、信息容易失真、工作边际递减效应等诸多弊端;而从社区工作的层面,社区居委会对老百姓的要求最了解,但限于自身的条件和职能,社区又很难快速、直接地解决老百姓的诉求。这就导致:看得见(百姓诉求)的,没权力去解决;有权力解决的,不一定看得见。”
新闻背景
城市基层建设应以社区为切入点
街道办是我国特色的一级行政机构,真正登上我国政治体制舞台缘于1954年,当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其中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等。这是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一级机构的开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社会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如此形势下,单位制、街居制(街道居委会)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弊端尽现。
1991年,民政部首次提出了社区建设的理念和任务,倡导城市基层建设应以社区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