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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摇号后北京首例“退车保号”案开审
2011-04-13 16:00:4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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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人起诉要求“退车保号”

二手车商:不退问题车,号牌是车管所的事

“限购令”让汽车买卖增添了不少变数,一旦买到问题车辆,车主能否退掉车而保留车牌号呢?昨日(12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要求“退车保号”案件。据悉,这是自实施购车摇号措施后,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退车保号”案,截至目前,丰台法院已受理了7例类似案件。

去年12月19日,市民陈先生在“限购令”出台前与北京天意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合同,以8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灰色别克牌小轿车。随后,车辆被过户到他名下,陈先生自己拍了个车辆号牌。

“没想到买了一辆问题车。”在法庭上,陈先生显得很气愤。他表示,购买过程中,经纪公司只是交代了车辆出厂日期、性价比,并强调车辆尚在质保期,并没有告知他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等情况。去年12月24日,陈先生启动车辆挂上前进挡加油门,车辆却不走,之后却突然猛向前冲,将前车后部撞坏,车辆自身也受到损害。送修后,陈先生才知道,这辆车有质量问题,经4S店鉴定,发现车辆电脑记载有多起事故。

陈先生与中介公司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他与天意诚经纪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由北京市旧车交易市场返还他合同价款89500元,并由两被告承担由此给他造成的损失1万元。同时,他强调,由于现在购车须摇号,他想保留自己的车号牌。

对于陈先生的退车要求,中介公司和旧车市场都有各自的看法。“他是在新政前买的车,不存在号牌的问题,当时我们卖给他的价格是比较低的。”天意诚经纪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解释,购车协议书对车辆交付前和交付后涉及的责任有明确约定,交付后涉及的车辆责任应由陈先生负责。陈先生提出的问题是车辆交付后发生的,该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北京市旧车交易市场的代理人则认为,该公司并不是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而且该公司也对双方的买卖行为进行了调解工作,陈先生要求该公司与天意诚经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有意思的是,对于本案中引人注目的保号问题,中介公司和旧车市场都把问题推给了车管所。“这应该是车管所说了算,我们不能解决。”中介公司代理人表示。

由于案情的特殊性,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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