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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倍力三宗罪:连环停业、闪电敛财、事后躲猫猫
2011-04-14 10:42:11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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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体倍力阳光100店(以下称“阳光100店”)停业已过十天,中体倍力至今未出台方案,会员代表提出的开设新店及公开道歉的要求,均遭中体倍力拒绝。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建外SOHO店以及阳光100店已经连环停业,停业之前大肆敛财,停业之后玩起“躲猫猫”等系列事件,被会员戏称为中体倍力“三宗罪”。

一宗罪:连环停业 上演“变脸”戏法

中体倍力的会员向记者反映,中体倍力店的这种突然停业的行为已非首次,早在2010年9月13日,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就突然宣布关闭,会员的衣物都来不及取出。除此之外,中体倍力嘉盛店也曾同样出现过闪电关门的“变脸”情况。

根据2011年1月21日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对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闪电关门的报道,当时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事后的做法,是让会员转到阳光100店进行锻炼,不过这些会员不曾想到,今年4月1日愚人节这天,阳光100店也突然关门,这让前来健身的会员措手不及。

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与中体倍力阳光100店同由北京市三环健身公司经营,属于中体倍力总部的加盟店。一位会员告诉记者,在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关门时,建外SOHO店的会员曾来到仍在营业的中体倍力阳光100店维权,阳光100店不仅拒绝提供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品牌加盟资格等任何资料,还声称该店已经跟三环公司解约,二者已经不属于同一个公司。

但是,近日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发布的声明中称,“阳光100店是由北京三环健身有限公司独立投资经营的健身俱乐部,与中体倍力公司之间是标志授权使用的关系,双方各为独立的法人。根据签署的有关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但为何在长达3年的时间内,中体倍力授予该公司加盟资格,这一纸声明显得苍白无力。

二宗罪:闪电停业前大肆敛财

中体倍力的几间店铺均采取了关门前利用“最后几天优惠”的办卡方式迅速敛财,这让很多刚办完卡的会员叫苦不迭。一位会员告诉记者,阳光100店的工作人员就曾在停业前一天晚上还督促会员们尽快介绍亲戚朋友报名,称第二天办卡优惠期就截止了,结果非但没得到优惠,反而吃了一个大大的“闷”亏。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0年9月建外SOHO店关店时,拖欠了约300万的物业费,按其开店6年时间,在有效期的约4000位会员粗略计算,如果一个人的会员费较低标准为1500元,总额就是600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包括私教课、多年卡等,若再加上阳光100店的销售收入,两个店保守估计也超过了千万元,这次阳光100店突然关门,原因同样是拖欠了物业费。

三宗罪:公安局不予立案 事后“躲猫猫”

一位署名为“中体倍力建外维权”的网友在天涯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史上最奸商》的帖子,痛诉在中体倍力健身遭遇到的侵权事件,称其在建外SOHO店遭遇了闪电停业,从停业开始,会员们始终联系不到负责人,千方百计弄到的何姓负责人手机,对方却始终不接电话,也从来没有人站出来给会员们一个交代。

这位网友在该店关门后3个月时间内都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一位细心的会员还发现,在2011年年前中体倍力公司的财务年报上,注明北京三环健身有限公司有61万的坏账,中体倍力早就知道三环公司经营状况堪忧了,可在这个情况下,中体倍力总店仍然允许其继续经营阳光100店,并以中体倍力的品牌对外销售健身卡,会员们认为,中体倍力有恶意包庇承包者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会员起诉阳光100店属于民事纠纷,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对此事不予立案。如果立案,则需要阳光100的开发者商和中体倍力总部联合起诉中体倍力阳光100店。

现在,阳光100的开发商对记者的提问一律拒绝回答,采取回避态度,而中体倍力总部则声明撇清关系,三环健身的负责人则销声匿迹,中体倍力阳光100店的会员面临着维权无门的境地。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们不得不把他们维权的目光转向中体倍力公司背后更大的老板——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是由上市公司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倍力公司(BALLY TOTAL FITNESS)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58)是国家体育总局控股的唯一一家体育上市公司。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7日,注册资金160万美元。大股东为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份的65%;美国倍力全能健身公司,占股份的35%。

来源:人民网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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