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试验未达标商品品种】
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ZARA”牌货号为5627/594/700、产地摩洛哥的深色休闲裤
不合格项目:
纤维含量标注与实测值不符
标称棉含量为75%
实测为68.2%;
标称羊毛含量为20%
实测仅为10.6%;
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耐湿磨擦指标上也不达标。
2010年12月底
在北京市消协又一次羽绒服比较试验中,“ZARA”0518/227/800款外套大衣,标称填充物为70%羽绒、30%羽毛,实测含绒量51.1%,与明示值差距较大。
2009年12月
北京市消协公布对市面上羽绒服的比较试验结果,“ZARA”货号为0398/705/707款外套大衣含绒量不符,标称含绒量50%,实测40.5%。
来源:新京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