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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每月加班超36小时单位将受罚
2011-05-06 09:23:5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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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不少于最低工资80%

针对女员工产假待遇问题,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在线解答网友提问时表示,病假工资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

一些女员工从一怀孕就开始休病假,有的甚至一直休到哺乳期,这让不少用人单位很头疼,提出对于已休完医疗期的员工,可否不再批准病假只批事假等。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只要是劳动者持有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就不可以按照事假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病假期间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这是一个最低标准。如果标准高于此,法律并不禁止,且应当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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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如何自算加班费

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时段(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不同,乘以对应的百分数,即可得出应得的加班费。

以文中小刘为例,其日工资为2175元/21.75天,即100元。“十一”前三天属于法定假日,则用100元乘以300%乘以3天,为900元;后四天属于休息日,则用100元乘以200%乘以4天,为800元;两项相加,可得出7天加班费总数为1700元。

来源:北京日报(记者 高健 袁京 通讯员 胡高崇) 编辑:孙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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